会计学院
咨询电话:0931-5252095
会计学院的前身为会计学系,始建于1981年,2000年在原会计学系、审计学系合并重组的基础上成立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我校是全国高等院校中较早设置会计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也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首批培养会计学本科人才的院校。1997年会计学被确定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2003年会计学成为兰州财经大学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之一,2009年会计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被甘肃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会计学院获准全日制会计和资产评估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13年又取得审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11年会计学专业被甘肃省招办批准在甘肃省本科一批次招生。2015年,学院在财务管理专业开设了“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方向班,2016年,学院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了“”瑞华会计实验班“”。
会计学院现已形成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教育层次。其中,本科层次设置有面向全国招生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4个本科专业。研究生层次有会计学硕士、会计专业硕士(MPACC)、审计专业硕士和资产评估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本科生3423人,在校研究生217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9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6人、硕士生导师19人。师资队伍中有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层次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二层次3人。通过多年建设,现已形成了一以教授为骨干、副教授为主体、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才兼备、业务精良、精练高效的专业教学科研团队。
会计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从2011年起,本专业在甘肃省第一批次招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知识和实务,适应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胜任会计业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学、会计学基础、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审计学、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咨询、财务报表分析、税法与税务会计、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战略与风险管理、国际比较会计(双语)、国际财务与会计(双语)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胜任会计实务工作,或到国内大学、研究机构继续从事专业学习深造。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财务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
从2017年起,本专业在甘肃省第一批次招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和金融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财务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法学、会计学基础、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资本市场融资管理、资本资产定价与价值管理、企业并购财务管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战略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国际财务与会计(双语)、国际企业财务管理(双语)。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或到国内大学、研究机构继续从事专业学习深造。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审计学(四年制本科)
从2017年起,本专业在甘肃省第一批次招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备审计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和金融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审计和管理咨询等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法学、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成本与管理会计、经济效益审计、高级财务会计、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税法与税务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学、国际会计与审计(双语)、计算机审计、舞弊审计、CPA职业道德。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和金融单位从事审计工作,或到国内大学、研究机构继续从事专业学习深造。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资产评估(四年制本科)
从2017年起,本专业在甘肃省第一批次招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具备资产评估及其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本科毕业时具备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水平和能力,能在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司法机关、海关、金融机构、房地产交易机构、公司内部评估部门等单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能提供综合性高端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法学、会计学基础、初级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学、成本与管理会计、税法与税务会计、企业财务分析、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国际财务与会计(双语)、国际评估准则(双语)、项目评估、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司法机关、海关、金融机构、房地产交易机构、公司内部评估部门等单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工作,或到国内大学、研究机构继续从事专业学习深造。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