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6月12日《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内设机构的通知》(兰财大党发〔2019〕62号),设立兰州财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学校行政管理机构,正处级建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会同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编制学校年度采购计划;负责办理省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负责确定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拟定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校内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办理进口货物外贸代理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自行采购活动;负责审定采购合同文本并组织合同的审核会签;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管控;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文件资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受理对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询问、质疑、投诉,并按规定做好调查、核实和答复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货物和服务供应商库、招标评标专家库等;负责建设和维护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内设招标管理科,主要负责招标报批、招投标组织、合同签订、网站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将现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的机构、职能划归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要负责采购预算编制、项目论证、专家库(供应商库)、采购信息统计、账务报销等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