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校学科评估成绩,促进学科建设长远发展。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参评条件
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包括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可自愿申请参评。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科,实行“相近学科同时参评”规则,即同一学科门类同时参评;可授予多个门类学位的学科,所涉及门类须同时参评。仅有“硕士二级”授权学科及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增学位授权的学科(不含原“硕士一级”或“博士二级”增列“博士一级”授权的学科)不纳入“相近学科同时参评范围”。
根据上述参评条件,我校此次参评的一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指标体系
本轮学科评估在保持评估体系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取向,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为基本方法,共设三级指标, 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方面。具体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见附件2。
三、评估工作领导机构
为确保参评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参加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参评各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蔡文浩
副组长:胡 凯
成 员:丁晓阳 刘正帅 张梦涛 管新帅 叶儒毓
姬 玫 陈 冲 庞智强 柏正杰 马润平
韩金仓 杨志龙 南星恒 郝金磊 姚志春
柳 江 李永海 张存刚 聂元贞 党建宁
李 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参评学科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位 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陈冲同志兼任。各参评学科工作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3。
四、材料填报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填报内容
各参评学科评估材料按要求通过学位中心开发的“学科评估信息管理系统”(http://xkpg.cdgdc.edu.cn/)进行“无纸化报送”。各学科相关学院需填报《学科简况表》(附件4)、《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附件5)、《境外专家推荐表》(附件6)。
(二)填报说明
本轮评估信息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采用“公共数据获取与单位审核补充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模式,有关成果公共信息可在评估系统中查询选择。
(三)参评工作进度安排
详见附件7。
五、有关要求
1.学科评估是对各学科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全方面的检查,是对学校学科建设成效、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科整体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各学科发现优势和差距、有效推动学科发展的良好契机。各学院、各学科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评估工作。涉及的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为学科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2.各学院、各学科点要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吃透评估指标体系内涵,严格按照《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及相关附件材料的要求,做好材料组织工作,安排专人填报《学科简况表》、《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境外专家推荐表》,做到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各学院、各学科点负责人要亲自把关审核材料,确保材料规范真实、准确和完整,尽最大能力充分展示学科水平。
3.为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协调有关信息和具体事宜,设立评估工作专用QQ群(群号:1079975383。各学院务必指定1名评估工作联络员,于11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并及时加入工作群。
评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张蒂”实名办公邮箱。纸质版材料统一送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4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