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学生管理值班制度(修订)
兰财大校发[2017]230号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减少和消除学生中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应对和预防学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实行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组织保障
(一)学校设总值班,以学校校领导和正处级干部为值班人员,值班地点设在教师公寓区。
(二)各学院每周安排带班领导1名,每天安排1名值班人员值班,以班主任、专兼职辅导员、学院老师等人员为值班人员,值班地点设在学生公寓区。
(三)学生工作处每周安排带班领导1名,每天安排1名值班人员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学生公寓区。
(四)公寓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进行日常值班。
(五)保卫处和后勤处每日夜间安排值班人员1名,值班地点在各自值守点。
(六)值班补助:值班人员的夜间值班补助按50元/天(节假日80元/天)发放。
二、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时间为每日17:30——次日8:30。
(一)学校总值班负责全校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务。
(二)学院值班人员负责夜间学生公寓区的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务,按照值班安排走访调查公寓楼的宿舍情况并做好值班日志,及时反映、处理并向学校总值班汇报值班期间公寓区的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开班会等形式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积极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2、走访宿舍了解学生的日常生活情况,解决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3、接待学生来访、咨询等,处理学生事务。
4、负责学校公寓区检查学生宿舍卫生状况和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宿舍整洁安全。
5、处理涉及学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三)学生工作处负责督查各学院在学生公寓区的值班情况,联络学院值班人员,积极协助夜间值班人员处置突发事件。
(四)公寓辅导员协助学院值班人员按照学院值班安排完成每日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
(五)保卫处和后勤处负责教学区和公寓区的安全和后勤保障。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实行周报,各学院应提前一周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安排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学生工作处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每周公布值班人员、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值班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在教师值班室住宿。因故不能值班,值班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学院书面请假,经学院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调整,并报送学生公寓管理科备案。
(四)值班人员应确保个人手机通讯畅通,热情接待学生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五)值班人员检查时要言行举止得当,着装整齐,注意自身形象,做到文明值班。保持值班室卫生,保管好值班室物品,保证值班室安全。
(六)高度警惕,做到勤巡、多查、细询问。检查督促公寓区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破坏、防灾害的预警工作。
(七)值班期间应主动关心学生,深入学生宿舍,通过开班会等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迅速、准确地向总值班领导及学生工作处值班人员报告相关情况:遇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在第一时间联系急救人员处置;遇治安或刑事案件,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会同学校保卫部门(夜间保卫值班人员)共同进行处置或报警。
(九)每日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迅速反馈相关学院和相关单位(部门)。
四、值班责任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抽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和值班安排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于因值班擅自脱岗或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兰州财经大学学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