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团字[2015]5号
关于推荐史菁、黄卉同志晋升职称的
报 告
组织人事部: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职称定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部门史菁、黄卉同志符合晋升职称的基本要求。经2015年4月2日校团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史菁、黄卉同志晋升职称。
特此报告
共青团兰州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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