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财大财管院发〔2017〕26号
院属各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校发〔2017〕261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2017年9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主席一人,副主席1人。现将兰州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席:苏孜
副主席:常向东
委员:王庆、王振军、李永海、张小虎、刘选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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