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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卓越税收人才班”选拔办法

2024年06月05日 16:25 点击:[]

兰州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兰财大财税院发〔2023〕25号

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卓越税收人才班”选拔办法


根据兰财大教字[2021]96号文件精神,我拟制定“卓越税收人才班”选拔办法,选拔分为报名、初审和复审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1.报名。学院发布通知,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学生自主报名,填报“卓越税收人才班”报名申请表与卓越税收人才班关键指标量化表,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况:

1)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热爱税收专业,未来愿意从事税收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3)入学以来,未违法乱纪,未受到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4)班级综测排名需在班级前50%;

5)课程一次通过率100%,不存在不及格的情况。

2.初审。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分别按照财政、税收专业年度学业绩点确定排名,各专业排名前40名的,进入第二轮筛查;两个专业第二轮按照四级(425分以上)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的60人名单,四级通过人数不足的,按照绩点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

3.复审。学院组织学院教师,综合个人的申请表与量化指标考核表,进行专业(40%)和综合能力(60%)面试,分别计分,确定入选30人名单,第30名分数一致的,按照绩点进行10%的弹性递补,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上一条:财政与税务学院内设研究中心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下一条:关于成立财政与税务学院学位(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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