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毕业班学生重修上课与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8年04月27日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对2014级学生开设重修课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上课与考试安排

1、本次重修(含2017届延修、换证)课程从2018428日开始,于513日全部结束,具体上课安排及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2、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6381号)的文件要求,本次重修(含延修、换证)课程未达到重组班的开课条件,所有课程均以“辅导+自修”方式学习,请学生主动联系任课教师,积极进行课程的辅导答疑。

3、辅导次数为3次,每次2学时,参加辅导时需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共同在《兰州财经大学“辅导+自修方式”重修授课日志》上签字。

4、实践教学类课程(见附件二)由任课教师完成辅导后,于515日前组织实施考核,并保存好考核记录。理论课程考试(笔试)集中安排在514日~515日进行,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请于510日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52017届延长修业、结业证换发毕业证重修考试安排见附件三。

二、重修考试相关要求

1、任课教师在201859日前完成试题命制,并交和平校区文印中心(博学楼116)印刷。

2、为防止学生替考、私自调换考场等现象的发生,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务必认真核对学生有效证件(学生证、一卡通或身份证)和考场学生名单,无有效证件和考场考生名单上无姓名者均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严格按照座次安排对号入座。

3、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考场秩序管理,对于违纪考生必须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填写考场记录后,将试卷送回领卷处。

4、重修无故旷课或不联系辅导教师的学生,直接取消本次重修考试资格。

5、重修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518日前完成阅卷及登分工作,并将试卷及纸质版成绩登记表(含辅导记录)交开课学院(部)教学秘书。各学院(部)须在522日前完成重修成绩复核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关于重修的几点说明

1、慕课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请在57日前按延长修业相关通知及时办理延修手续。

2、无故不参加重修或重修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毕业,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0931-5252681

附件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安排及学生名单

附件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毕业班重修考试实践类课程名单

附件三:2017届延长修业、结业证换发毕业证重修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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