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学生课程重修欠费的通知

2021年05月28日 作者:

各学院(部):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兰州商学院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21873号)、《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7255号)和《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重考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教字〔201745号)的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需按所修学分缴纳重修费,但截止2021518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仍有部分学生未按时缴费。

同时,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兰财大财字〔20211号)和2021届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报名重修欠费的26名学生(名单见附件2)重修费进行催缴。

现将催缴学生课程重修欠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分制重修收费标准见附件1,实际收费按标准的60%执行。

二、缴费方式

为便捷、高效、安全服务学生,学校全面实行学生网上自助缴费,网上自助缴费方式如下:

1.网上缴费:请登录校园网主页,点击右下“应用系统”链接图标,点击“网上缴费”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即可进行缴费。

2.手机缴费: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即可进行缴费。缴费过程中会提示缴费人填写手机号,手机号必须保证能正常接收到短信,缴费成功后填写的手机号会收到一条短信,缴费完成。

三、缴费时间:

1.2021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168

2.20182019级重修学生:截止时间为2021630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通知学生,请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平台按时缴费;

2.学生具体缴费金额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查询;

3.按时缴纳学费既是大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的重要体现,应当积极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4.逾期未缴费的2021届毕业生将取消毕业论文成绩、作结业处理;20182019级重修学生逾期未缴费,将取消本学期重修考试资格,因此影响个人学业进展和毕业资格审核的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五、联系方式

缴费系统或平台请联系财务处:谢老师0931-5252037

地址:和平校区 崇德楼119

报名重修费核算请联系教务处:刘老师0931-5252681

地址:和平校区 崇德楼213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学分制重修收费标准(20215月更新)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报名重修欠费学生名单

财务处教务处

2021528

上一条: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通知下一条:我校教师在首届甘肃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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