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后勤处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教学楼大厅管理规定
2014-09-01后勤处(点击:)

为加强教学楼大厅管理,确保教学楼正常教学秩序,保持大厅环境整洁美观,特制定本规定。

1、进入教学楼大厅时,服从门卫管理。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大厅。

3、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大厅。

4、禁止在大厅内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5、禁止在大厅内随意摆放广告牌、宣传报。

6、禁止在大厅墙壁、围栏张贴各种告示、通知、海报、条幅等宣传品。

7、保持大厅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在大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8、不得在大厅内开展体育教学、集体等活动。

9、自觉爱护大厅内公共设备设施,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0、大厅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大厅安全巡视。

11、大厅保洁员按时清扫区域卫生,保持大厅干净整洁。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维持大厅秩序,营造安静舒适的大厅环境。

后勤处 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打印收藏
上一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
热点专题
服务指南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6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