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艺术学院美术系学生党支部拟将下列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公示如下: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专业年级班级 |
职 务 |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年月日 |
拟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年月日 |
李晓怡 |
女 |
19921106 |
2012级国画班 |
无 |
2014年4月21日 |
2015年11月6日 |
谢岚 |
女 |
19930820 |
2012级国画班 |
团支书 |
2014年4月21日 |
2015年11月6日 |
张艳 |
女 |
19940615 |
2013级国画班 |
宣传委员 |
2014年10月15日 |
2015年11月6日 |
倪慧敏 |
女 |
19951107 |
2013级国画班 |
无 |
2014年10月15日 |
2015年11月6日 |
柳亚南 |
女 |
19950221 |
2013级国画班 |
无 |
2014年10月15日 |
2015年11月6日 |
贾童 |
女 |
19950602 |
2013级国画班 |
无 |
2014年10月15日 |
2015年11月6日 |
许志伟 |
男 |
19940919 |
2013级油画班 |
生活委员 |
2014年10月15日 |
201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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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自即日起3天内(11月6日—11月9日),凡对上述拟列为发展对象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院党委反映。
艺术学院党委联系电话:468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