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生党支部拟将下列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即日起3天内(4月16日—4月17日),凡对上述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院党委反映。
艺术学院党委联系电话:468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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